掌握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」,关键是把知识变成可执行的判断与推演动作。下面这套步骤可以直接照着做。
操作步骤
- 第 1 步:思维形式是抽去具体内容之后留下的结构。
- 第 2 步:逻辑常项决定结构,逻辑变项表示可替换的位置。
- 第 3 步:逻辑学判定形式是否有效,不判定具体内容真假。
每一步在防什么错
- 顺序不能颠倒:思维形式是抽去具体内容之后留下的结构。 是后面所有步骤的前提。
- 中间要让结论可检验:逻辑常项决定结构,逻辑变项表示可替换的位置。
- 最后用反例自查:以为逻辑学要为每一个具体论断判定真假。
配套工具与术语
逻辑常项、形式化方法、同一律、内容真实、充足理由律。
自查口诀把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」的判定过程写下来,能写出完整的第 1 到第 3 步,就说明真的掌握了;只能说出结论,多半还是背下来的。